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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进口清关流程 程序 1. 进口食品购买合同(外国供应商与进口商签订) 合同内容:进口产品种类、数量、成交方式等 成交方式:FOB货CIF条款 CIF (cost, insurance and freight) 到岸价(含运费和保险费): CIF通常是指FOB+运费+保险费。 FOB (free on board) 离岸价 (不含运费的价格):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,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,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*的船只,并及时通知买方。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*船时,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。 2. 上海商检局报检(对食品进行法检,出具通关单) 3. 海关报关(审核单证、查验货物、审核价格) 审核单证:正本的原产地证书、正本卫生证书、植物检疫证书、盖正本公章的进口食品清单六份、盖正本公章的预包装食品承诺书两份、盖正本公章的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、报检用中文标签样张三份、报关用中英文标签等等。 审价:食品属于**消费品,价格比较透明,申报价格不宜压的过低,不压价格,以免反复审价及其征税。海关对申报价格过低的产品保持3年的追补税款期。 查验货物:食品属于法检产品,海关现场查验。实际货物信息**要与单证信息一致。 4. 产生税单(进口商缴税)----海关放行 5. 商品标签备案 6. 商检检查标签申报成功----仓库人员贴好标签----货物送到*地